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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玩变相腐败 婚事分成四天办

全影建站 2014-04-11 11:47


大玩变相腐败婚事分成四天办

中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8日公布了183件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。其中,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教体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方如华大操大办儿子婚事问题——为避风头将儿子婚事分成四天办,格外引发关注。

 谁家的亲朋好友要连续办四天酒才能请完?谁家的媳妇愿意连续闹四天洞房?可见是分流一下,避免“热闹”,搞低调奢华,反正礼钱是一分不能少的。把婚事办成了敛财的机会,当成了钻营的平台,顶风作案,自然引火烧身。

  方如华明明知道党员干部不能大操大办子女婚事,而且也向纪委递交了婚宴待客备案报告,可是还是给儿子风光办了4天婚礼,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表现;明明申请18桌,最终办了32桌,且准备继续办下去,若不是纪检部门及时查处,不知还要办多少桌,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;明明报告中说宴请人员范围为亲朋好友及同学,实际上宴请了教体局二级机构、乡镇、区直等24个单位的部分工作人员,且收受礼金,这是典型的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……将儿子婚事分4天操办,几乎全方位呈现了“四风”的典型特点。“有权不用、过期作废”这种思想在方如华心里根深蒂固。我是教体局副局长,教体局二级机构属于我的管辖范围,乡镇、区直等单位属于我的服务对象,我的儿子办婚事,此时不请更待何时?待到我退休或者交权的时候,或许想请谁也请不来了。这应该是方如华为儿子办婚事的真实想法。其实,礼金收得多,一方面是有面子,另一方面也是敛财,可见方如华深谙其中的道理。“婚事分成4天办”,与中央八项规定背道而驰,与党的宗旨相悖而行,与官本位思想一脉相承,与“四风”完全契合———像这样的领导干部,该办!